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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植物品种保

  在美国,育种者可以针对新的植物品种获得3种类型的知识产权保护:(1)种子、块茎和无性繁殖植物可获得植物品种保护;(2)除食用块茎外的无性繁殖植物,可通过植物专利获得保护;(3)用于基因、性状(traits)、方法、植物部分或品种的发明,可获得实用专利保护。

  第一类植物新品种由美国农业部植物品种保护办公室负责审查,后两类由美国专利商标局负责审查。

(更新时间:2022年3月)

美国农业部植物品种保护办公室

  美国农业部(U.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USDA)下设的植物品种保护办公室(Plant Variety Protection Office,PVPO)负责对有性繁殖、块茎繁殖和无性繁殖植物新品种进行审查,并向育种者颁发保护期最长为20年(藤本和树木为25年)的植物品种保护证书。

  网站:www.ams.usda.gov/services/plant-variety-protection

  地址:USDA, AMS, S&T, Plant Variety Protection Office, 1400 Independence Ave., S.W., Rm. 2915-South Bldg., Mail Stop 0274, Washington, DC 20250-0002

  电话:1-(202) 260-8983

  Email:[email protected]

可受到植物品种保护的新品种

  一般而言,任何有性繁殖、块茎繁殖或无性繁殖植物品种(真菌或细菌除外)的育种者,或者育种者权利的继承者,有权获得该品种的植物品种保护,只要该品种符合下列要求:

  1.新颖性
  新颖性,指在提交植物新品种保护申请之日,该品种的繁殖材料或收获材料尚未经过育种者或育种者权利继承者的同意,在下列期限更早之前出于开发品种的目的,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给他人:
  (1)在美国,申请日之前1年;或者
  (2)在美国以外的任何地区,销售树木(tree)或藤本(vine)植物满6年,其他类别的植物满4年。

  2.特异性
  特异性,指该品种明显区别于在递交申请以前已知的植物品种。

  3.一致性
  一致性,指任何变化(variation)都是可描述的(describable),可预测的并且在商业上可以接受的。

  4.稳定性
  稳定性,指该品种在繁殖时其基本特征和独特特征保持不变,与采用相同的育种方法的同类产品具有合理程度的相称的可靠性(reliability)。

植物品种保护的期限和内容

  一般而言,美国对植物品种的保护期为自PVPO签发保护证书之日起20年;对于树木和藤本植物,保护期为自保护证书签发之日起25年。

  但是,对于初次申请是在美国境外提交的块茎繁殖的植物新品种,在获得PVPO颁发的保护证书后,美国对该品种的保护期为该品种在美国境外首次获得植物品种保护证书之日起20年。

  如果在有效申请日之后3年PVPO仍未能签发保护证书,PVPO可以基于申请人的延误缩短保护期。

  根据联邦法典,植物品种保护证书的持有人或继承人,有权在该植物品种保护期内禁止他人销售、供应、繁殖、进出口该品种,或将该品种用于生产(区别于研发)杂交品种或其他品种。

向PVPO申请植物品种保护的程序

  美国法典第7编第57章《植物品种保护》,为有性、无性和块茎繁殖植物的新品种提供知识产权保护。PVPO收到申请后,对其进行检查,以确认植物新品种具有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

  PVPO对申请材料的要求包括:

   完成所有申请表格

   支付费用——申请时必须支付5150美元的费用,其中包含申请和审查费(4382美元)以及证书费(768美元)。这些费用可能会发生变化,并且不予退还。

   提供与该作物的现有名称不冲突的品种名称。

   交存种子或组织培养物(适用于有性和块茎繁殖品种):
  (1)需提供3000粒未经处理的可用种子;此外,对于杂交种(hybrid),就每个用于繁殖该品种的亲本(parent),需提供3000粒种子。
  (2)对于马铃薯(potato)类块茎繁殖品种,需提供该品种的活组织培养样品10管,植株4-6周龄,扎根在1%的琼脂中,每管1株,并支付培养费。

   无性繁殖植物品种繁殖材料的交存推迟到2023年1月6日,但申请人必须声明繁殖材料将被保存在特定地点,如果PVPO要求则接受PVPO检查。申请人有90天的时间提供繁殖材料,否则可能失去保护。

  提交申请最简便的方法是通过电子植物新品种保护(ePVP)系统,申请人可直接通过该系统提出新的植物新品种保护申请、修改现有申请、支付费用、检查申请状态以及直接与PVPO工作人员进行联系。

  ePVP系统的所有新用户必须通过在USDA电子身份验证系统中进行注册以获得电子身份验证。国际用户应申请第1级(Level 1)电子身份验证,且必须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来通知ePVP系统管理员,告知用户姓名和所属单位。获得管理员通过后,用户即可使用ePVP系统。美国国内用户可申请第2级(Level 2)电子身份验证,无需另发邮件。

  申请人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将完整的ST-470申请表和相应的品种描述(Exhibit C)表格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或邮寄至 PVPO。

  更多内容,可参见PVPO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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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费用(美元)

申请费,含归档、检查和证书签发费

5,150

在颁发证书之前提交新的申请数据

432

复议申请费

589

恢复已放弃的申请

518

  上述收费标准自2020年1月6日生效。更多内容,参见PVPO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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